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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热点资讯

-推进光储充等示范项目:贵州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

推动能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示范、光储充一体化站等示范项目。2022年,累计建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3.2万个。到2024年,力争累计建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4万个以上。


 -  峰谷电价上下浮动70%:河北南网调整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指出,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而且要求中长期交易合同申报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本通知分时电价的峰谷电价价差。 


-  深圳: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放电量最高0.2元/kWh补贴

鼓励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结合电网需求布局储能系统,对已并网投运且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最高0.2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3年,资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探索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建筑(V2B)、可再生能源(V2R)能量互动场景,开展智能车网充放电互动示范项目建设,对于具备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V2G)功能并接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的示范充电设施项目,按照项目充放电设备总额的30%予以资助。 探索适应城市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微电网技术及运营管理体制,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储能设施搭建微电网。对利用分布式能源、储能装置和可控负荷组成的微电网示范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


-  以数字人民币支付,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发放光伏储能补贴

 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分布式储能项目:已发放过补贴的项目,补贴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或补贴期满时间);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补贴时间为并网时间至2022年7月31日。


-  浙江杭州:对“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大力推进储能应用场景建设

每年组织认定不超过3个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对本地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光(风、氢、水)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30%对投资主体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  湖北首座:光伏储能、车网交互、换电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充电塔试运营

占地110平方米,共有212个充电车位,配置了44个60千瓦直流充电终端、168个交流充电终端。44个60千瓦直流充终端中包含4个车网交互终端,实现了立体停车充电和能源供应的智能化。充电塔库还配置了一座新能源汽车换电站,配备40块电池,每天最多可为480辆车换电。


-  云南昆明:下达1.38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日前